Category Archives: 此去经年

此去经年 5

      5.     和于天光怎么开始的,我忘记了,或许是因为没有什么特定的开始记号吧,顺其自然地,我俩在深夜牵手走在三环路边,假装光明正大地恋爱,其实我们瞒着身边所有的人,连我的闺中密友蒋茵茵都是过了很久才知道的,对此她埋怨不已。        我们每次约会都弄的像特务接头,在深夜,在假日,我们没有一起逛过商场,没有一起打过电动,没有徜徉在人多的后海。蒋茵茵很认真地问过我,是不是因为钱和他在一起,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也没什么钱,我还没到为了钱而现实到极致的年纪,我想我应该像个正常的女青年那样享受着爱情。   每个爱情故事都是个俗套,就像我所喜欢的《恋爱的犀牛》,说白了也不过是A爱B,B爱C,C不爱B,B也不爱A,B死乞白赖地爱着C,A又倾其所有地爱着A,一片混乱。任何爱情都不能解读,解读了就不那么阳春白雪了,而我,一个正当年华的女青年,需要的恰恰是阳春白雪的爱情,甜到齁咸,毒的能杀死人。   大无畏的爱应该像白素贞对许仙那样,不管你是不是同类,都奋不顾身;像小豆子那样的爱;不管你是否鄙夷,都一如既往,像如画的爱,不管十二少是否懦弱,都勇往直前;我们的爱,不管你是否结婚,都宛如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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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去经年 3and4

    3.     后来当我和于天光恋爱的时候我才了解成年人的恋情是这样的,他大我十二岁,刚好是天干的一轮。我时常想象,他12岁的时候我才呱呱坠地,他十几岁操着变声期尴尬的声音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时候我拖着鼻涕穿着背带花裙子拉着带轮子的塑料小狗咬着手指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下班回家,脑海中的画面被平均地划分成左右两部分,一边是他,一边是自己,在我的脑子里我们俩一起长大,又互不相干,最终到我24岁,他36岁,到我们相遇,画面淡去。他认识唐晓曦,但不算熟,他也知道我和唐晓曦的过去,在我们没恋爱之前,我们无话不谈,他对我简单的情史了如指掌,而这一切是否是他的预谋我就不得而知了。他试图和我谈过,我们年纪相差不算小,我是否考虑应该和同龄人谈恋爱,然后一起经历心智的成长,那个时候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丝毫不觉得这是个问题,而的确,这是个现实存在的,不可忽视也不可化解的问题,大问题。       之前我们曾经一起工作,在南方一个遥远的小城,我们全体住在一间古旧的客栈里,全木结构,我自己睡一间,而于天光和他助理睡的房间热水器是坏掉的,他们俩只能轮流到我房间洗澡。那天晚上因为接受了热情村民们的邀请,我们参加了他们独特的节日庆典,喝了不知道多少他们自酿的酒,我们一行人回到客栈已经是月过中天,还能听到远处传来的歌声和丝竹之声。于天光把哼着歌的我送回房间要回隔壁的时候我一把拉住了他,继而嚎啕大哭,嘟嘟囔囔地和他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爱怜地拍着我的头,然后我的鼻涕眼泪都蹭在了他的黑外套的前襟上,干了之后亮晶晶的。第二天一早,他敲我的门,要洗澡,那个地方太冷了,虽然只是初冬。早晚洗澡成了我们赖以温暖自己的事情,我喊了声来了,转身却睡了过去,等我激灵地醒来,在那个走廊露天的客栈里,他已经在我门口站了半个小时,我拉开门,看见他站在阴霾的晨曦里瑟瑟发抖,口鼻处的围巾挂着细细的水珠,他走进来迅速地冲进卫生间,然后我就听见了哗哗的水声。等他坐在我床边的时候,身上带着一股热气,脸也因为温暖而变的红润,我已经穿好了衣服和外套,把自己紧紧地包裹在被子里,我隐约记得头一天晚上的事情,这样地相对让我觉得有点难为情。       你记得昨天晚上你拉着我么?       嗯,记得。       然后他就笑了,岁月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什么,看起来依旧像个20多岁的青年,除了他在思考的时候,显得成熟,其余的时候,更像个学长。其实我不止记得我拉住了他,我还记得我踮起脚尖吻了他,他没推开我,也没接受,只是顺势把我的头按在了他的肩膀上,任由我继续地哭,拍打着我的背,我哭的头晕目眩,他把我放在了床上,帮我脱掉了棉衣,盖上了被子,关了灯,走了出去。后来我突然醒来,自己摸索着脱掉了衣服,眼睛微微地肿胀,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一直睡到天亮。       后来一直到回北京,我们俩对这件事都避而不提,按着原定的拍摄计划完成了工作,他表现的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而我也假装表现的什么事都没发生。       4.     唐晓曦老家在成都,今年大地薄雾浓云愁永昼震,我得知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给他妈妈打电话,电话却不通,我打电话给唐晓曦,他却在东单体育场打球,对于这件惊动全世界的事情一无所知。成都是我喜爱的地方之一,因为那里慵懒,因为那里盛产好吃好喝的和美女。在唐晓曦某次回家的时候,惹下了麻烦,他面对我的时候,那件事被称为麻烦,而对于别人来说,那是一次艳遇。这件事情被我称之为“土特产带来的麻烦”。       如果他不曾对任何人提起,那么这件事有可能成为他美好的回忆,可是他说了,他对别人说了,事后我告诉他,不要相信任何人,没有人能让你的事情烂在肚子里,除了你自己。       他向朋友倾诉了这件事,据说不是炫耀,是他以对我的了解,想象我如果知道了事情之后难缠程度的担忧,那个姑娘要来北京工作,某知名航空公司,成为令人艳羡不已的空姐,他曾信誓旦旦地答应姑娘会照顾她。可他后悔了,他预见到了三人的不稳定关系,预见到了我的反应。可世界上哪有后悔药卖呢?如果有,我肯定先买十个疗程的。人嘴是一道密不透风的墙,在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人嘴是除了CCTV-1和103.9广播之外传播信息最快的原始工具,当然是在对自己无关痛痒或是利益十足的情况下。       其实我早有察觉,在他的电话和信息变多的时候,我不愿意偷偷或是理直气壮地看他的电话,因为尊重,我说过我是天平座的人,我讲究公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只是用言语对他点到为止,等他跟我自己承认,等他和我讲,等我把这个桃花盛开的事情当故事听完了,事情就过去了,我是这么想的。可他没有,人类的侥幸心态又一次地占了理智的上风,他认为那个距离北京几千公里的城市发生的事情不会传到北京,他信赖的朋友不会向我走路风声。他错了,其实任何事情都是一场蝴蝶效应,一个小小的动作一个小小的差池便在地球的另一端掀起了大风暴。          不要小视网络的力量,如果你想找一个人,那么网络是最好的工具,如果你想毁掉一个人,网络也是最好的途径。我很庆幸我出生在一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我亲历了很多次强大的网络人肉搜索事件,亲眼看到了艳莫道不消魂照门事件,在那些等待更新的夜晚和无数同仁们猜测背后的阴谋或是事情的发展。我轻而易举地得到了那个姑娘的电话,但我并不急于摊牌,我还是很傻很天真地等着唐晓曦亲口像我解释,他依旧很呆很倔强地假装或是真的没听懂我的暗示。我有点气馁了,仿佛精心准备待嫁的姑娘被人当成了婊子肆意地凌有暗香盈袖辱。我打通了那个姑娘的电话,当着唐晓曦的面。那是个清晨,头一天我感冒发烧几乎说着胡话,我看见窗外的鸽群飞过,又飞过,我不知道是不是同一群鸽子,看起来都一样,都是一样。我记得那个姑娘和我说的每一句话,她痛快地承认了和唐晓曦的事情,这是我意料之外的。       我说好吧,那你们可以在一起了,我们分手了。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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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去经年 前言

    这是一个我很久之前就想开始写的故事。       像每一个夜晚那样,我躺在床上看书等待睡眠的如期到来,而一本书却让我欲罢不能,我没有看完它,因为我怕它会影响到我之后故事的发展,害怕雷同害怕相似害怕我会按着我的潜意识向我喜欢的人学习。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打开了电脑,在word坏了的情况下用记事本开始了这个故事。我不知道我已经写了多少,因为记事本没有统计字数的功能,我感觉到故事从脑子里倾泻而出,我开始摘选它们,有的放在了开头,有的计划着放在中间。我开始回忆起很多的事情,我擅长回忆,我也知道回忆是靠不住的,但没办法,我愿意遵从事实的基础然后把事情在我脑子里重新发生,也是有选择地,有些令人绝望的我想避开,却发现最最难忘的恰好就是那些曾经让你哭让你心碎的片段。片片拼接,揉合了我身边人们的故事,夹杂着我自己的故事,我开始了漫长的旅途,这是一次回归,一次对旧生活的回归,而当我旅行回来的时候,新生活应该已经悄然开始,春暖花开,夏风如炎,窗外已经亮起来,而我依然睡意全无。感谢出现在我生活里的人们,感谢辞职后的每一个惬意的清晨,我不用去挤地铁,不用买地铁口淡而无味的豆浆,不用在写字楼大堂计算着赶这班电梯上去会不会迟到,不用不用很多事,我可以坐在窗台上看和谐号驶过,和我的猫们一起享受阳光,在没有碗用的情况下皱着眉头刷洗一大堆的碗筷,一切都刚刚好,不多不少。可以适当地出门约会,见老朋友和新朋友,宛如重生。       我并不是第一次下决心要写出这个故事,只是时间不合适,要么忙的脚打后脑勺,要么觉得自己太浮躁,理由种种,每一个都成了拖沓的最适当借口,而这个故事却在脑里走了千万遍,也都只是片段而已。       在此我要感谢廖一梅,在我的学生时代给礼物《恋爱的犀牛》这样美好的回忆。感谢《悲观主义的花朵》,这本在我书架上沉默多年的书,而这本书在的时候,故事里的某个主人公也在,我们一起把它带回家,其实这并不是最初的那一本,那本被他带走或者是被我丢了,现在手中的这本是后来我买的,封皮不一样,故事也是修订版了,修订的仅仅是故事么?而现在,我们俩十字街头各位左右,互不相干却也各自过的都很好。                                             2008-6-6  清晨,苏醒 草于风扇嗡嗡作响已经被断网的电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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